索引号 | 640423001/2017-71760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7-12-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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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政府办 |
为进一步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有序推进湿地资源合理利用,按时完成湿地确权登记工作,经隆德县人民政府专题会研究决定,对辖区内42个湿地单元的基本属性、权利类型、权利主体、权利客体在隆德政务网(http://www.nxld.gov.cn/)以及湿地单元分布的乡镇、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湿地产权确权公示表。公示期为12月29日-1月12日,1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有效权利证明材料到隆德县人民政府委托部门(隆德县林业局)反应情况。
联系人:郭忠明 联系电话:15209646716
隆德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宁夏固原市隆德县湿地产权确权公示表